关于公共空间使用的有关规定
文治书院公共空间包括文治大厅、文治报告厅、党团活动室、文治排练厅、阳光房、一等苑。文治书院公共空间旨在为同学服务,给同学们提供开展班级活动、社团活动的场所。
为了维护公共空间的良好秩序和优美环境,充分利用公共资源,请同学们爱护公共物品和设施,维持公共空间的干净整洁,挪动公共物品后及时将其放回原位,并做出如下规定:
1、禁止将报告厅、党团活动室的桌椅搬离;
2、禁止在报告厅、党团活动室、排练厅内吃东西、开聚会。
私自将报告厅、党团活动室的桌椅搬移的学生或学生组织,一经发现,给予通报批评,若有两次及以上违反者,一个月内禁止其使用相关公共空间;若有破坏公物或者将公共空间的桌椅搬到寝室者,一经发现,赔偿相关物品,并且给予警告处分。
文治书院
2018年5月2日